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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后多长时间可以做B超检查?

  在怀孕2月内过多做B超会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形成受到影响。怀孕4、5、6个月时由于胎儿脏器发育不完善,过多做B超会影响胎儿发育。当然有异常情况时例外。B超检查时间一般在怀孕5-6月后为佳,胎龄越大,超声波对胎儿影响越小。一般认为,怀孕18周以内的胎儿最好不要做B超,尤其在怀孕早期。当然特殊情况除外,比如有阴道出血者,需要做B超确定胎儿是否存活,能否继续妊娠,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。

  怀孕后多久可以做B超检查

  建议:

  1、第一次检查时间是在怀孕18-20周,此时可确定怀的是单胎还是多胎,并可测量胎儿头围等。因为这一阶段胎儿B超多项指标误差较小,便于核对孕龄。

  2、第二次检查时间安排在怀孕28-30周。此时做B超目的是了解胎儿发育情况,是否有体表畸形,还能对胎儿的位置及羊水量有进一步的了解。

  3、最后一次是在怀孕37-40周,此时做B超检查的目的是确定胎位、胎儿大小、胎盘成熟程度,有无脐带缠颈等,进行临产前的最后评估。

 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,需要在孕早期做B超,也要在怀孕6周之后再去,此时B超才可以显像,太早去B超照不到。

  孕期B超检查对胎儿的影响

  B型超声检查仪是一种很有用的医学诊断仪器,在产科常用于诊断妊娠、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和胎盘情况等。长期以来,人们普遍认为B超是一种非侵入性的、对受检者无损害的检查。其实,超声波也是一种能量形式,达到一定剂量时受检者体内会产生生物效应,使发生生物效应的局部细胞受到损害。在人体的多数器官中,损伤少数几个细胞无关紧要,但如果损害了生殖细胞或处于发育敏感阶段的胚胎,其后果是严重的。

  曾有人利用新生儿脐带血的淋巴细胞做 “姐妹染色单体互换”试验,简称“SCE”试验,对妊娠3个月以内,孕4~6个月及孕7月至足月首次接受B超检查和怀孕后未做过产科B超检查的新生儿脐血中的SCE进行比较,结果显示:早孕期间做过产科B超的新生儿脐血中SCE频率增高,而中、晚期妊娠做过产科B超检查的新生儿脐血SCE与孕期未曾做过B 超的新生儿无显着差异。

  SCE增高是机体受环境有害因素影响的一种警告信号,反映了细胞的遗传物质受到损伤后仍存活下来的细胞情况。早孕期是胚胎受致畸、致突变、致癌因素影响最危险阶段,B超检查引起该阶段的SCE频率增加,表示胎儿的DNA可能受到某种损害。因此,早孕期的产科B超检查应慎用。

  但到底是不是一次B超就会影响胎儿,检查多长时间会对胎儿产生影响,目前尚无定论。国内曾以强度20毫瓦/平方厘米的剂量,对1万名孕妇进行孕期常规检查,未发现一例胎儿异常。为进一步确保安全性,我国于1987年规定,超声波检查的安全剂量为10毫瓦/平方厘米。因此,除外科研或特殊情况下对胎儿需要进行长期动态观察外,目前各医院在妇产科领域使用的常规B超检查,对胎儿是无害的。  

关键词: 孕期检查 B超检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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